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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统计局数据:今年前三季度贫困地区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8%

来源:翰灿资讯网编辑:百科时间:2024-03-28 23:09:11

  本报北京11月11日讯 记者林火灿报道:11月11日,统计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局数据今季度数据显示,今年前三季度,年前农村我乃李二第四子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163元,贫困配收比上年同期增长10.8%,地区扣除价格因素影响,人均入增实际增长8.0%,可支实际增速比全国农村快1.6个百分点。统计

  在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,局数据今季度工资、年前农村转移、贫困配收财产3项收入均保持较快增长。地区前三季度,人均入增我乃李二第四子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159元,可支增长12.2%,统计增速比全国农村快2.8个百分点,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43.3%。工资性收入增长较快主要是中西部地区农村务工劳动力数量增加,月均收入稳定提高。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2569元,增长12.7%,增速比全国农村快0.9个百分点,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36.6%。其中,人均获得的养老金、社会救济和补助、政策性惠农补贴、政策性生活补贴、报销医疗费等在内的来自政府的转移性收入1084元,增长15.3%。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28元,增长10.1%,增速比全国农村快0.4个百分点,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1.5%。

  从经营净收入看,前三季度,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308元,增长6.8%,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1.3个百分点,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18.6%。

  数据还显示,前三季度,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40元,比上年同期增加758元,增长10.5%,扣除价格因素影响,实际增长7.7%,实际增速比全国农村快1.3个百分点。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108元,比上年同期增加809元,增长11.1%,扣除价格因素影响,实际增长8.3%,实际增速比全国农村快1.9个百分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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